大好消息,國家發文,基層醫師多專業注冊,全國推行了!11月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優化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準入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要求,決定進一步優化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準入服務,在社會辦醫、醫務人員執業注冊等方面,都做了大力度放開。
重點有以下幾點:
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臨床醫師可多專業注冊,全國實行
基層醫師多專業注冊的愿望由來已久。在2018年8月,河南省衛計委發布紅頭文件,鼓勵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內執業(助理)醫師注冊同一類別1-3個專業。
在前不久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中,首次提到對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執業的臨床執業醫師最多可申請同一類別的三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在昨天的這份《通知》當中,又提到, 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報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3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
可以發現,這次文件在多專業注冊范圍上有了變化, 多專業注冊的全國推行不只是針對基層醫生,縣級醫療機構也被包含在內。所以從今以后,全國縣級范圍以內的醫療機構臨床醫師,都可以申請多專業注冊了。
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時間壓縮至20日
國家“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入,申辦醫療機構的效率被進一步加快。
《通知》要求進一步理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內部工作流程,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審批”,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避免“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
自2018年11月10日起,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含港澳臺資,不含外商獨資)時限由30日壓縮至20日。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時限由45日壓縮至30日。醫師執業注冊和護士執業注冊時限由20日壓縮至12日。
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不再提交驗資證明
全面清理各類審批材料和證明事項,凡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不再提交驗資證明。
加快不同業務信息系統間的融合對接, 推廣通過在線獲取的方式核驗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營業執照、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者備案回執、醫療機構各科室負責人(學科帶頭人)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材料,避免重復提供紙質材料。
在今年6月國家衛健委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醫療機構、醫師審批工作的通知》中就已經明確提到,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不再提供驗資證明,申請人應當對注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
這次《通知》再次提出,足以說明國家在社會辦醫方面落實放管服的決心和力度,避免一些有發展潛力的民間資本因這個環節受阻。
營利性醫療機構床位數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
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優化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完善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逐步實現營利性醫療機構床位數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
2018年10月份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中,也提到了逐步實現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床位數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并且允許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藥品、器械等醫療相關的經營活動,醫療活動場所與其他經營活動場所應當分離。
在國家政策一輪接一輪地扶持下,社會辦醫將在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上迎來重大進步,基層醫學人才也將快步向全科型轉化。希望大家能及時抓住機會,認真謀劃自身發展。
附全文:
關于優化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準入服務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2018﹞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要求,進一步優化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準入服務,現將有關重點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廣網上辦理
持續深化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協同推動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應用。依托電子化注冊系統,實行醫療機構執業登記、醫師執業注冊、護士執業注冊等事項網上辦理,并提供進度查詢、業務咨詢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實施醫療機構設置審批網上辦理。梳理完善網上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向社會公開相關政策法規、審批條件、辦理時限、流程環節、樣式表格、監督方式等,為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清晰指引。
二、壓縮審批時限
進一步理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內部工作流程,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審批”,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避免“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自2018年11月10日起,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含港澳臺資,不含外商獨資)時限由30日壓縮至20日。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時限由45日壓縮至30日。醫師執業注冊和護士執業注冊時限由20日壓縮至12日。
三、精簡審批材料
全面清理各類審批材料和證明事項,凡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不再提交驗資證明。加快不同業務信息系統間的融合對接,推廣通過在線獲取的方式核驗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營業執照、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者備案回執、醫療機構各科室負責人(學科帶頭人)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材料,避免重復提供紙質材料。
四、優化審批條件
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報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可申請同一類別至多3個專業作為執業范圍進行注冊。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優化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完善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逐步實現營利性醫療機構床位數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嚴格執行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的準入和退出管理機制。強化醫療機構綜合監管制度建設,深化拓展“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模式,依法依規建立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黑名單制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和公開力度。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建設,加強對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方面的監測指導。穩步推進電子證照管理改革試點,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執業活動的管理,推動建立全范圍覆蓋、全過程監督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證照分離”改革,根據本通知要求,細化具體工作舉措,組織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加強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進一步優化和規范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18年11月9日
原標題:國家衛健委發文,基層醫師多專業注冊,全國實行